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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基础知识 重点掌握: 1、法人制度 2、代理关系的特征 3、所有权的特征 4、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5、债权的特征 6、债的四种产生原因 7、诉讼时效的计算
一、 法人制度:特定社会组织的人格化 •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种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 代理制度 •概念和特征: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被代理人承担结果。 •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复代理 •代理终止的几种情况(列举于第16页) •代理终止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的特殊性)
三、物权制度(熟悉)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人-物关系,人-人关系,对世权) 2、物权的种类: A、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四、财产所有权制度(掌握) 1、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内容(四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2、所有权的特征(垄断性、排他性) 3、所有权的种类(落后提法、现在已经不适用) 4、所有权的消灭和取得: 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非民事取得 消灭:列举于第19页。
五、债权制度(掌握) 1、债的概念和特征(对人权、请求权,第19页) 2、债的要素 主体: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内容:权利义务内容 客体:指向对象(物质财产、非物质的财产、行为,注意:经济法的客体内容是从民法中借鉴来的) 3、债的分类 •按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方法 •按起因分的四种债(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六、诉讼时效与期间 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是债权债诉讼中行使的有效期间) 2、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2年 特别诉讼时效1年(四种)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掌握这三者如何计算,在司法实务中大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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