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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05年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
2005年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
[ 作者:好前程  来源:中国考试网 ]

1、高等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

  2、校址(含校区名称):南京市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

  3、办学地点:南京市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

  南京市和燕路462号(晓庄校区)

  4、邮政编码:210017、211171、210038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本科

  7、录取规则:

  我校今年的录取工作将结合《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我校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

  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没有限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生进校后,体检不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英语专业对进档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我校执行江苏省招生加分政策。

  8、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

  选择性招生计划经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按江苏省2005年有关招生政策录取。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我校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中声乐和器乐成绩优秀者在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并按不大于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加专业总分×70%)由我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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